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

平湖市鸿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2执70号 平湖市鸿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湖市鸿基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中程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34147元,执行费为3412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平湖市鸿基建设有限公司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23)浙0482执70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