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91执恢54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林建筑工程设备租赁部,住所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庄荣林。

被执行人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

法定代表人宣宝根。

申请执行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林建筑工程设备租赁部与被执行人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执行案号:(2016)浙0191执241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