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恢98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绍越商初字第01460号民事判决书,原执行案号(2015)绍越执民字第3959号,于2020年09月04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宣鲁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