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湖北古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982执恢35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古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湖北古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2018)鄂0982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54万元(原给付30万元、现给付24万元)、**履行利息38000元及案件受理费4600元的义务。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