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劲松四路打通工程滁州路出入口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的清洁,污染路面,共拾捌平方米,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拟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9-09-11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