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03执保46号
申请人:广西平果铜铝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平果市江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四川三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康路129号附1号-190。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人广西平果铜铝板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三实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2)湘1103民初8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经本院执行,现该裁定书所需保全的财产已实施保全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2)湘1103民初81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