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112民初1280号
原告:***。
被告: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336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钱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李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