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市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1085执129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市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市八面通镇长征路。
法定代表人:贾文丽,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1年4月17日出生,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本院在执行**市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黑1085执129号案件的执行。
因撤回申请而终结执行的,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两年内)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玺臣
审判员  王艳新
审判员  刘 成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