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举 证 通 知 书
(2021)辽0281民初9590号之三
原告:***
被告: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指定本案的举证期限至2021年12月14日届满。你方应当在该期限前向本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周发慎
书记员 : 李 畅
dqz立案审批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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