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陕西通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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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青0122执保23号

申请保全人: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陕西通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陕西通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青0122民初421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2月18日进行保全。本院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