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青2894执108号
***、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青2894民初5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由被执行人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钱给付义务24200元已执行完毕,本案于2020年6月11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