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0322执3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5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北省郧西县
被执行人:***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海外人才大楼A座403室。
法定代表人:杜道军,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2020)鄂0322民特35号***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民事裁定书自觉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郧西支行42×××52账户,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周祥斌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雷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