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湘0981执保7号
被申请人: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桃花岭村石岭坳组**。
法定代表人:熊四龙。
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作出(2022)湘0981民初56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申请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名下所有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