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82执158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申请执行人:许庚凤,女,195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申请执行人:王穆,男,196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威,湖南君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花岭村桃花岭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88015063P。
法定代表人:熊四龙,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庚凤、王穆与被执行人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湖南天地人和建设有限公司按判决书履行了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