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612执203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烟台市牟平区。
被执行人: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以长期和解方式终结此案件执行,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五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21)鲁0612执203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按约定付款,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贺加贝
审判员  肖德峰
审判员  王 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井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