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会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503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齐河县。 被执行人:山东会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9号科技佳苑4号楼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83453320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会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民终6014号民事判决书,向山东会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山东会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款项861104.48元,转执行费10902元,发还***850202.48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鲁01民终601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民终60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