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临沂锦华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3)鲁0112执保1743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临沂锦华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与临沂锦华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0112民初114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于2023年7月7日立案执行。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3)鲁0112民初114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