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赤水市鸿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赤水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381执86号之八
申请执行人:赤水市鸿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赤水市万莲路工业园区,单位机构代码:91520381065799810R。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福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719(自贸试验区内),单位机构代码:9135012475736392XA。
法定代表人:赖天然。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赤水市人民法院(2019)黔0381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福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福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福建华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35×××75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121898.37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