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321执保81号之一
原告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万腾建设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作出(2020)鲁0321民初2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于2021年1月6日立案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山东万腾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 判 长 张文文
审 判 员 田召朋
人民陪审员 石 芸
法官助理王迪迪
书记员牛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