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321执220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桓台县超乙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天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御雅斋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万腾建设有限公司、王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申请,因疫情影响,照顾到被执行人现实情况,由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暂撤回本次执行申请,若协商不成,将再次提起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鲁0321执2205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封刚远
审判员 孙翠红
审判员 甘丽静
书记员 陈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