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保2164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人山东格瑞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6564号之一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10月13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民初65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栾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