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建筑工程公司

彭泽县马当徐家垅砖扎厂与彭泽县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0430执605号
申请执行人***马当**垅砖扎厂,地址:***马当**垅砖瓦厂,注册号:360430600063454。
法定代表人:王元熙。
被执行人***建筑工程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龙城镇解放路16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159820406E。
法定代表人:邹平。
本院立案执行***马当**垅砖扎厂申请***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430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马当**垅砖扎厂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430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陈小龙
人民陪审员  邱双喜
人民陪审员  王章斌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江西书记书记员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