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浙江某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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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03执恢24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浙0703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2年4月18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双方于2022年4月8日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款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院(2019)浙0703执3059号案件及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