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

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与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3民初24756号 原告: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学风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600609898。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住,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59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试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张 力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