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与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4民初17216-1号
原告: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棋盘山开发区旧站路501号322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59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沈阳新荣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 雷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