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上海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沪0120执697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被执行人:上海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谊盛路285号第六幢152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上海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沪0120执69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顾 威 审判员 *** 审判员 刘 锋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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