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晋升建筑有限公司

寿光市晋升建筑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3执1541号
申请执行人:寿光市晋升建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立华、孙冠军
申请执行人寿光市晋升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立华、孙冠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03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王立华、孙冠军已对寿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783民初1031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该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故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寿光市晋升建筑有限公司案件的执行申请。
或终结寿光市晋升建筑有限公司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王立华、孙冠军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魏云涛
审判员  王来祥
审判员  郭峰山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田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