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湘0981执46号
申请执行人:沅江市天马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沅江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沅江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沅江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沅江市天马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沅江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沅江市天马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沅江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湘0981执4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