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川0106民初13173号
原告成都鼎盛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赛恩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成都鼎盛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成都鼎盛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成都鼎盛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成都鼎盛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