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壤塘县宏达租赁站、江西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壤塘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3230执恢8号

壤塘县宏达租赁站与江西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元,执行申请费1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1250元,其中,本金90000元,执行申请费1250元。本院已于2019年10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壤塘县宏达租赁站。至此,壤塘县宏达租赁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230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