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科公司)、湖北今古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今古寺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1123执恢785号
申请执行人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科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黄陂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180813729Q。
法定代表人黄三和,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俊武,湖北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湖北今古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今古寺公司),,住所地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33098590247。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2021)鄂1123执恢785号申请执行人新科公司与被执行人今古寺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科公司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1123执恢7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曾建平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胡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