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遵义市博大涂装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书
(2020)黔0522民初4254号
原告遵义市博大涂装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大涂装公司)与被告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被告一品公司在诉讼中申请追加贵州同心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马 渊 人民陪审员  龚应国 人民陪审员  卢 兰
书 记 员  刘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