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书
(2020)黔0522民初4254号
原告遵义市博大涂装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大涂装公司)与被告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被告一品公司在诉讼中申请追加贵州同心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马 渊
人民陪审员 龚应国
人民陪审员 卢 兰
书 记 员 刘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