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0103执恢268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财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政,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华湘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宝庆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
法定代表人:李基平。
被执行人:湖南花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
法定代表人:李基平。
被执行人:湖南省南泰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周官桥乡息安村。
法定代表人:李基平。
被执行人:湖南花研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五一北路**。
法定代表人:钟泽龙。
被执行人:隆回富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湖南省隆回县城南工业园/div>
法定代表人:刘长军。
被执行人:湖南李文食品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江北开发区蔡锷路/div>
法定代表人:李文。
被执行人:李基平,男,1968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被执行人:肖爱芬,女,1970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被执行人:钟泽龙,男,1967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邵县。
被执行人:龚意平,女,1970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邵县。
被执行人:汪忠,男,1968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被执行人:李铁军,男,1968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被执行人:颜珣,女,1967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被执行人:***,男,1968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被执行人:汤艳丽,女,1967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被执行人:湖南中富植物油脂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大路五里牌**/div>
法定代表人:李基平。
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于2018年7月23日经本院审结,该案(2017)湘0103民初61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龚意平、钟泽龙名下位于新邵县酿溪镇酿溪大道旁城市花园小区14幢-106、1××1号房产(权证号:0×**)进行拍卖、变卖处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龚意平、钟泽龙名下位于新邵县酿溪镇酿溪大道旁城市花园小区14幢-106、1××1号房产(权证号:0×**)。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向国雍
审 判 员 李 武
审 判 员 荆 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代理书记员 童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