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某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某某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12执恢204号
淮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淮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作出的(2022)苏0812民初18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2月23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