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10829号
原告: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西里40号楼1单元301号。
法定代表人:辛殿红。
被告: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1层106室。
法定代表人:任成群。
原告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原告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郑 阳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王旻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