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苏0305执保277号
申请人徐州市华能电力开关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欣浪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徐州市华能电力开关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欣浪电气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380519.3元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徐州市华能电力开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欣浪电气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380519.3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长 吕家峰
审判员 郑仰会
审判员 王亚东
书记员 杨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