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305执保324号
申请人:徐州市华能电力开关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徐州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徐州市华能电力开关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徐州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徐州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925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925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 张书成
审判员 王 雷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