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与西安网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陕民三申字第01664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曾用名:**)委托代理人***,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西安网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律师。
委托代理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律师。
申请再审人***因与被申请人西安网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是科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二终字第002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