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与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12民初934号 原告:***,男,1970年2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珠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珊,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635745。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250元,减半收取计136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袁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