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杨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杨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渝04行辖18号
原告重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为了保证案件公平、公正进行审理,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