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鲁0113执1160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与**、韩书兵、济南新易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871.8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3872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金3152.49元。本院已于2018年9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至此,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鲁0113执1160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昌阳
书记员 庄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