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天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天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2执恢76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2772996581R,住所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缤纷家园B2-2-3号。
法定代表人:李怀英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唐山天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路北区天源骏景小区东边商业23号,组织机构代码55332XXXX。
法定代表人:孙俊丰,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4年7月19日出生,现住唐山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天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四川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天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此协议需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2执恢7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张 靖
执行员 周铁环
执行员 付忠林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董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