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404执348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远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邯郸市世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莹,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远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邯郸市世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2017)冀0404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吴杰
人民陪审员廖艳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