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万佳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万佳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津0114民初3650号
原告:天津市万佳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宁河区造甲镇永定园区。。
法定代表人:霍连仲,总经理。
被告: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办公楼201-2。
法定代表人:关文涛,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津市万佳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贾晓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