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腾盛膜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今腾盛膜结构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再审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晋民申字第1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北京今腾盛膜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北京今腾盛膜结构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民终字第4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审查,在审查本案过程中,再审申请人以已履行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民终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书中的法律义务为由,于2014年2月22日申请撤回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撤诉申请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当事人及案外人利益,应予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再审申请人北京今腾盛膜结构技术有限公司撤回申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迪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岳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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