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后***幕墙有限公司、安庆同途饰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11执1012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后***幕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安庆同途饰业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后***幕墙有限公司与安庆同途饰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11民初438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2年3月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执行到的28761.8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故本案执行完毕,可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