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宏达建筑集团恒泰有限公司

德州宏达建筑集团恒泰有限公司、德州宏达建筑集团天和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鲁1402执恢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州宏达建筑集团恒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宏达建筑集团天和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02执恢24号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振明 审判员  胡 东 审判员  张宗巨
书记员  赵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