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依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依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303执1716号
申请执行人: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6848159G。、
法定代表人:梁嘉敏,总经理。
被执行人:***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580109255L。
法定代表人:邵广喜,总经理。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申请执行***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303民初216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 松
审判员 王 磊
审判员 刘世毅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马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