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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0226执889号
申请执行人:宁海县力洋善良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住所地:宁海县力洋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经营者:储善良,男,1962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市村2组24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林金宏,浙江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宁波华鼎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屈建设,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海县力洋善良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与被执行人宁波华鼎建设有限公司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浙0226执889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童钱勇
审判员朱黎明
审判员石洋颖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代书记员陈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