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0226执838号
申请执行人:宁海县翔泰门窗厂。住所地:宁海县桃源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经营者:金礼振,男,1966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宁海县跃龙街。
被执行人:宁波华鼎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屈建设,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海县翔泰门窗厂与被执行人宁波华鼎建设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浙0226执83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童钱勇
审判员朱黎明
审判员石洋颖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代书记员陈武良